我在这座城市生活了近七年,直到很近很近的昨天,才发现我对它近乎一无所知。
当被问知它的特色,它的文化,它的人口,它的菜系,它的玩处,甚至去一个地方的路线,我几乎需要冥思苦想之后,方才给出一知半解的答案。
而我还一直赖着它,并坚持自己深爱它。故此走了又回。当一个朋友在抱怨自己所在城市的乏味时,我说,你应该象我热爱这里一样热爱你的城市。我用了热爱的字眼。我真的热爱它吗?
并不见得。
离开之前,我一直挑剔这个城市的风水与我相克,处处不和。冷眼看它,毫无风景姿色可言,灰色的街,灰色的屋,嘈杂的人,闷热的夏,阴冷的冬。我等待期限结束,离开它。
待离开终成定局,那持续不长的前夕,每日在日记上写着:如果没有变化,离离开的日子还有xx天。那混乱不清的情绪中隐约暗含着不舍。飞机远离地面,我在三万英尺的高空哭泣,为别离。
在另一个城市,思念它甚苦,每每拉长的影子,落寞无限。
终于回来,在众人的反对声中,在冬雨的早晨,朋友来接,一下车便抱怨,真脏。怎么越来越脏?可是回来了,那仿佛才最令人高兴。赖下来,赖在两点之间,赖在城市的灰色中,赖在热汗里,赖在冬雨天。乘着半旧的公交车穿过那条苍劲梧桐林立的路,或者换个思路,不重复路线,不去老地方,意外知道还有一条这样安静的山路,在绿荫之中还掩藏着一家别致的小店。
当别人问我它哪里好,我总是不甚了了,可是有谁似乎说过,那不能说出的好,才是真的好。
恋一座城,非易非难,对仅仅生活半年即离开的小城,亦能勾我梦绕魂牵。但对来回穿梭、家人希望我能定居下来的城市,我却总是处之淡淡。不讨厌,不喜欢。
恋一座城,或因它与我一样阴晴不定。
那时候 所有的故事
都开始在一条芳香的河边
涉江而过 芙蓉千朵
诗也简单 心也简单